尾氣處理裝置
對于有機廢氣的治理目前使用的主要有以下五種方法:
⑴吸收法;
⑵吸附回收法;
⑶熱力焚燒法;
⑷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法;
⑸冷凝法。
吸收法是將排出的有機廢氣與吸收劑接觸,或采取噴淋,或采取逆流在吸收塔內完成,所用的吸收液有柴油、DOP等高沸點溶劑,也可用添加助溶劑、凝聚劑、活性劑的水,它適合中高濃度(2000mg/m3以上)和中小排風量(10000m3/h以下)的治理,對低濃度、大風量有機廢氣治理效率低,較大的問題是吸收液的后處理麻煩,并會帶來二次污染和二次治理的問題。
吸附回收法是用活性炭或活性炭纖維對有機廢氣進行吸附凈化,尤其對低濃度有機廢氣的吸附,是較有效的方法,對有機烴類的吸附可達ppm級,吸附后的有機物用水蒸氣進行脫附,冷凝回收。它較適合于處理的是高濃度(2000 mg/m3以上)單組份有機物的回收,對于多組份及易溶于水的溶劑有后續(xù)精餾的問題(如回收的多組份有機溶劑混合不能直接使用)。根據處理要求的不同,可做到尾氣達標排放。而且回收的物質是有較大經濟價值的,一般情況下可在一年內回收投資。
焚燒法包括熱力焚燒和催化燃燒兩種,熱力焚燒是用燃料(油或氣)助燃于600℃以上將有機物燒掉。該方法適合于高濃度并穩(wěn)定排放的有機廢氣治理,如果濃度排放不穩(wěn)定,有時會熄火。排放的濃度低時耗能巨大。催化燃燒法則是將有機物在催化劑的作用下,于300~400℃下將有機物轉化成CO2和H2O而排放到環(huán)境中去。它的優(yōu)點是反應溫度低,有機物在催化劑上轉化率達到90%的溫度一般低于是350℃。催化燃燒法一般適合于小風量(5000mg/m3以下)、高濃度(3000mg/m3以上)穩(wěn)定排放的有機廢氣的治理。高濃度有機物的反應熱可用于維持催化反應所需要的反應溫度,而穩(wěn)定排放有利于延長催化劑的壽命和易于控制反應正常進行。但該方法不適合低濃度、大風量有機廢氣的治理。要治理低濃度、大風量的有機廢氣則需將每小時幾萬立方米的排放廢氣加熱到300℃以上,不論是用電加熱還是用燃料加熱,都需要巨大的能量消耗,廠家無法接受。但催化燃燒方法為較終處理設備,無后處理和二次污染的問題。
吸附濃縮-催化燃燒法是將活性炭吸附回收和催化燃燒發(fā)有機地結合起來的一種方法,取其優(yōu)點,棄其不足。其具體的工作流程是將排放的有機廢氣通過吸附床,不管濃度高低,有機廢氣都可被吸附劑有效地吸附,當吸附的有機物達到規(guī)定的吸附量時,則停止使用,并進行脫附再生。為保證凈化過程連續(xù)進行,設兩個吸附床,交替使用。脫附下來的高濃度有機氣體引入催化床進行催化燃燒。催化反應產生的熱空氣部分用來對吸附床進行脫附,脫附下來的有機物引入催化床,在催化劑上于300~350℃進行催化氧化,使其變成H2O和CO2排向大氣。其中脫附下來的廢氣中有機物濃度和脫附風量都可進行控制,使脫附下來的有機物濃度較原始廢氣中的濃度提高10~15倍,風量只是原來的1/10~1/20。這樣的高濃度、小風量廢氣在催化劑上燃燒放出的熱量足以維持其反應所需要的溫度(300~350℃),催化床只需要在開始反應前進行加熱起燃,起燃后就無需再加熱,反應后的熱廢氣又可用來對吸附床進行脫附再生,達到廢熱利用,減少運行費用的目的。該方法適合于大風量、低濃度或濃度不穩(wěn)定的廢氣治理。簡單地說,該方法就是將大風量、低濃度的有機廢氣經吸附凈化并脫附后轉換成小風量、高濃度的催化燃燒治理,并有效的利用有機物的燃燒熱。
冷凝法是利用不同溫度下有機物的飽和蒸汽壓的不同,通過降溫的方法使有機物冷凝下來而達到處理尾氣的目的。它的優(yōu)點是投資少,缺點是只適用于特別高濃度的有機尾氣(含量一般須在幾百克/m3以上),而一般的工業(yè)尾氣不會有這么高的濃度。而且由于有機物的飽和蒸汽壓較高,處理后的尾氣仍含有大量的有機物,須進一步進行治理,因此,冷凝法一般只做為預處理方法使用。